剛買iPod Touch 之後,除了用來聽音樂之外,完全不知道還有什麼用。古典式的iPod 只有輪盤,Touch 則像小電腦。正如Apple 大部分的產品, 這Touch 也沒有用法手冊, 就這樣攤在那裡好幾個月沒用。下一個發現是拿來照相, 接著發現照片在有無線上網wi-fi 時可以很容易就 email 出去。漸漸沒事時就拿來玩,這樣開始一連串的“發現”。反正就只有那麼幾個鍵,每個都按就是了。到後來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時也用它來上網檢查電郵,臉書,聽新聞, 不用搬筆電了。頓時我家成了低頭族人,一到廣告,兩人無語, 各自低頭努力。
我永遠會記得在臺北的公車上看到“本車有無線上網”的標識時, 有多興奮,在短短的車程裡,不但看了未讀的電郵, 而且照了一張那寶貴的標識,馬上送出,報給眾親友:臺灣真酷! 我很土,很晚才發現。
2011年春,我到歐洲旅行六周。在eBay上花三元美金買的多彩斑紋保護層,在旅途中還吸引了一些目光,招來話題。此時的Touch 已經是我的資訊控制中心。在里斯本時不幸被偷的精光, 只剩二十幾歐元和這個Touch。(我通常把它放在膝蓋側邊的口袋,要扒比較難。)也多虧它沒被偷, 還能拿來報急要錢,否則真不知道以後的三個禮拜該如何是好。 iPod第五代出貨在即,我也已經決定把這老Touch送給朋友。 在此紀錄一下這個寶貝的用途,當成紀念。